派出所保证书主要是为了提醒保证人。派出所保证书,不具有法律上的意义。也不属于法律上的处罚措施。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1、警告;2、罚款;3、行政拘留;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5、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保证书一般是由保证人根据自己的过错行为,进行的深刻反省。在公安机关监督下完成。
一、驱逐出境的处罚决定机关是哪个
县级市级公安机关都无权决定,而是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
根据《公安机关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关于涉外治安案件的办理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对外国人需要依法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逐级上报公安部或者公安部授权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由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执行。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行政拘留的,由承办案件的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公安机关决定,不再报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
对外国人依法决定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附加适用限期出境、驱逐出境处罚的,应当在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再执行限期出境、驱逐出境。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1至5年内不准入境。
二、治安处罚的种类包括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治安处罚由公安机关根据违法人员的行为情节决定,一共包括四个主处罚种类以及一个附加处罚的种类。四个主处罚分别为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以及吊销其由公安机关所发放的许可证,一个附加处罚是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其他国籍人员,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直接将其驱逐出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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