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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为员工离职提供补偿?

2021-06-27 来源:年旅网

员工辞退是否有补偿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劳动合同法,无故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月工资高于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支付,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辞职和辞退有区别,员工主动辞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无需支付补偿金。合法辞退情形包括试用期未通过、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拒不改正等。

法律分析

一、企业劝退员工有补偿吗

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有补偿,违法行为被辞退的无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辞职和辞退有什么区别

首先,员工主动离职和单位辞退是有很大区别的。员工主动离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另一种是被迫辞职。个人原因辞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三、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单位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员工未通过其试用期的考验;员工严重违反其规章制度;或者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本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结语

合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员工未通过试用期考验、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且拒不改正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和第39条,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劳动者在特定情况下被解雇时,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四十一条【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劳动管理第二十条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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