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无权拒绝提供工资清单,劳动者享有工资支付知情权,即劳动者有权知道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制度、工资总额的组成、工资支付的项目和水平等内容。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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