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就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约定而达成的协议。对于孩子抚养费的约定,一般要考虑到子女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如有原则性问题,要考虑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进行公平协商。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教育问题由父母行使父母权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情况和父母的实际情况判决。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财产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离婚协议书对子女的抚育、扶养、教育等约定应当包括子女的姓名、年龄、生活、学习等具体事项,还应当包括扶养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约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五十二条 离婚协议对子女的抚养等事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儿童的切身利益。
因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需要公平协商,考虑到子女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充分维护子女的切身利益。在协议书内容上,应当包括子女的姓名、年龄、生活、学习等具体事项,还应当包括扶养费用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约定。同时,离婚协议书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儿童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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