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投资者在与私募基金管理人签署投资合同时,应当明确合同中的连带责任条款。如果投资者同意承担连带责任,则有必要在投资前审慎考虑相关风险。但如果管理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违反法规,导致基金亏损,投资者不必承担其超过其投资金额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可以约定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连带责任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一条: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运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并对经营资格、管理人或托管人资格给予限制或者取消:(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二)违反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规定,损害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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