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了医疗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或者诉讼方式处理。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纠纷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医疗纠纷应该采取自愿协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出现医疗美容纠纷后可采取的解决措施
因医疗美容导致的纠纷层出不穷,就医者维权的手段也多种多样,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取一种或多种解决措施:①医疗美容双方私下协商解决,因医疗美容机构大多都为民营机构,其注重“口碑”,客源大都来自就医者的口口相传,因此一旦遇到纠纷,医疗美容机构也都愿意与就医者私了;②经医调委调解解决,如因医疗美容双方无法私下协商一致,又想免去诉累,可在医调委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成功后医调委处决调解协议,该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即具备执行效力;③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在卫生行政部门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成功制作调解协议,受法律保护。如因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确定的内容,可就调解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合同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将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双方仍应按调解协议上的内容履行义务;④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⑤向公安局报案,如医疗美容机构存在非法行医行为,并造成就医者严重损害后果的,如造成就医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医疗美容机构赔偿损失。
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
为防止不良医患关系的发生,需要采取一些措施防止医疗纠纷。1.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改善服务态度,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有利于医疗纠纷防范。⑴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应熟悉掌握常用的卫生管理法律、法规。⑵加强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服务意识。医务人员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是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首要前提,也是衡量一个医务工作者的起码标准,所以医院应该教育医务人员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深入开展“以病人为中心”的优质服务活动,文明行医,养成良好的服务态度,与病人建立亲人般的医患关系,摆脱“医家至上,病家求治”的传统观念,在诊疗活动中尊重患者的意愿,向患者履行告知义务,使患者及时了解有关诊断、治疗、预后等方面的信息,以行使患者本人对疾病诊治的相应权利,减少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而引发的纠纷。⑶医务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操作规范、常规是医学实践长期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保证;是评判医疗护理工作是否存在过失的准则。因此,医院应该把建立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各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和加强对医务人员诊疗技术操作规范的培训,作为院、科两级管理工作的重点,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使医院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2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质量管理,堵塞漏洞,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医疗质量事关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医疗纠纷的发生与医疗质量的高低成正相关关系。要提高医疗质量、对医疗安全有保障、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就要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对影响医疗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地监控。医院应该健全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的预案,狠抓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三级管理,堵塞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很抓“三基、三严”的培训,才能确保医疗纠纷不发生或少发生。3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病历是疾病的诊治经过及疗效的原始记录,是进行医学研究的原是资料,也是判断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是否得当的法定证据。它不仅涉及到医学技术问题,还涉及日后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后,病历将成为认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民事法律责任的一种重要依据。鉴于病历在医疗及法律诸方面的重要作用,首先,医院应成立病历质量管理委员会,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病历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法律地位的认识,加强对医护人员书写病历基本功的训练,提高病历书写质量,确保病历的客观、真实、完整。其次,要对病历质量实行层层负责,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主治医师把关修改,科主任、医务处、病历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杜绝有缺陷的病历归档。这些措施将无疑对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起到初步把关的作用,也对日后可那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提供抗辩证据。应当引起高度注意的是,切忌自作聪明,为掩盖有过失或有缺陷的医疗行为而违背客观事实涂抹、篡改病历资料,否则,很可能会要承担更加严重的法律责任。法院仅凭这一点(提供虚假证据——举证不能)就可判定医方败诉。4医疗纠纷防范有什么措施——重视医疗以外的其他安全问题,减少非医疗因素引发的医疗纠纷。医疗以外的安全问题在近几年医疗纠纷的投诉案中占有一定的比例。例如:请假或自行外出的患者在院外出现意外;患者在医院内的摔伤、烫伤、自杀;精神病人在院内伤人、或外逃伤人等,依据国家的法律,医院虽对患者没有监护责任,但应负有监管责任,一旦出现问题,很难证明医院完全没有过错。所以,重视和防止医疗以外的其他因素引发的意外情况的发生,是新时期给医院管理者提出的新的要求。医院各部门应协调一致,通力合作,制定和建全各项医疗以外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对在院病人的管理,坚持各种“告知、协议”制度,做好入院须知教育,并应取得患者及家属的支持,坚持“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仅要满足病人必须的医疗服务,还要最大限度地满足病人的其他合理要求,把非医疗因素。
发生医疗纠纷找什么部门
医疗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
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相关法律规定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发生医疗纠纷找什么部门
医疗纠纷可以找卫生行政部门。发生医疗纠纷时,医患双方可以通过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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