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协议是否可反悔?律师建议劳动者在工伤发生后进行工伤认定,如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需了解法律程序可能获赔的工伤待遇。若协议签订前未经认定,赔偿明显低于标准,存在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可变更或撤销协议,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差额。劳动者应避免后悔莫及。
法律分析
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能否反悔
在处理法律实务过程中,总能遇到,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往往因为法律意识淡薄,或考虑到受伤后维权周期长、程序复杂,医疗费用紧张、急需用钱等问题,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对自己合法权益作出了不恰当的处分。那么,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后还能反悔吗?
司法实践中,一般劳动者在反悔后提起诉讼,会以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书》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是用人单位利用其强势地位,误导忽悠签订;对伤残补助金额存在重大误解,该协议显失公平等作为理由,以期法院撤销协议或认定协议无效。
而用人单位往往会在工伤赔偿协议中特别说明“乙方(劳动者)在订立本协议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对自身伤情、后续影响、伤残评定等级以及经过法律程序可能获赔的金额等已完全知晓,且不存在任何甲方(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乙方存在重大误解等可能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在此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均同意:1、由甲方赔偿乙方工伤待遇、工伤期间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二、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自愿放弃向甲方主张赔偿工伤赔付差额的权利以及其他基于劳动关系可能存在的权益……”,以规避受工伤员工获赔后反悔的诉讼风险。
那么,该种情况下,法院会支持反悔吗?
根据司法判例,法院一般认定在该情形下,《工伤赔偿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若主张涉案《工伤赔偿协议书》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其没有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是不应得到支持的。
综上所述,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什么情形下可以反悔呢?
如果赔偿协议是在劳动者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和评定伤残等级的情形下签订,劳动者实际所获赔偿明显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法院则可以判决变更或撤销赔偿协议,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应得待遇的差额部分。
律师建议:劳动者发生工伤,应在第一时间进行工伤认定、评定工伤等级,如要与用人单位私了,可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经法律程序可能获赔的工伤待遇。以免在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后悔莫及。
结语
在处理法律实务中,劳动者签订工伤赔偿协议后是否能反悔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司法实践,法院一般认定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情形,并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明。因此,劳动者应在工伤发生后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可能获得的工伤待遇,避免在签订协议后后悔莫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听取工伤职工、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以及社会各界对改进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工伤保险费的征缴和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依法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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