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条款,假如购车者不履行条款了,可以要回订金。如果4S店没履行条款,也不需要双倍返还。
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被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
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
在法律层面,订金的退还,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或给付人的违约是否给收受方造成损失来决定是否应该退还订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
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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