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孩子离婚的判决原则: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与母亲生活在一起,除非母亲有特殊情况,如患有严重传染病或不履行赡养义务,否则孩子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2、对于两岁以上的孩子,法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生活习惯、平时哪一方照顾的比较多,或者哪一方的祖父母照顾的比较多,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作出判决;
3、对于八岁以上的孩子,应该尊重其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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