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作的基本原则;2.合作的目的;3.合作的方式;4.供地方的权利与义务;5.非供地方的权利与义务;6.风险分担方式;7.
利益分配方式;8.房屋销售;9.物业管理;10.违约责任;11.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2.其他必要内容。甲乙双方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开发项目的经营管理。
一、房地产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如何付款?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万元(¥万元)。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即人民币万元(¥
万元)。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余款,即人民币万元(¥万元)。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二、双方资料手续如何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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