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有效的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已经起好的名字以及出院时的结算清单,到孩子出生的医院或者妇幼保健院进行办理即可。如果是农村产妇在家中接生的,去乡镇卫生院开具即可。一定要按照医院规定的时间来进行及时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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