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后如何解决独生子女证丢失的问题?

2021-06-16 来源:年旅网

你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因为你离婚后再婚且没有生育子女。如果你的原配偶再婚后生育子女,你现在的子女将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失去独生子女身份。此外,根据新的两孩政策,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将不再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相关奖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获得该证的夫妻可以享受相应的奖励和扶助措施。

法律分析

象你这种情况,不属于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对象。这是因为虽说你离婚且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但不能保证你的原配偶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如果你原配偶在再婚后生育了子女,那么,你现在的子女就会有同父异母的兄弟(或姐妹),这样,孩子的独生子女身份就不存在了。更何况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后,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重新申请独生子女证?

离婚后重新申请独生子女证的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离婚证明、户口本、身份证等。接下来,前往当地人口和计生部门,咨询具体办理程序及所需材料清单。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材料。在递交申请后,耐心等待审核结果。如果申请获批,您将收到新的独生子女证。如果申请被拒绝,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拒绝原因,并根据要求进行补充材料或提出申诉。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有所差异,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放对象是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根据您的情况,您离婚且再婚后没有生育子女,但无法保证原配偶再婚后不再生育子女。此外,国家在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不再发放该证书。因此,您不符合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如有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更多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