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不经开庭也可以保全个人财产,根据相关规定,在紧急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让法院判决顺利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一、财产保全应具备什么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如果说在诉讼的过程中发现对方有故意隐瞒或者是转移财产的情况是可以申请财产保全的。那么在申请财产保全时也是需要当事人将对方隐匿转移财产的证据提交至法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