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应当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外伤、中毒、职业病等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按规定给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因此,如果因他人的过失导致的伤害不属于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范畴之内,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但是,如果伤害发生在工作集体中,并且是在履行工作职责或者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发生的,那么可以认定为间接工伤。该情况下,个人虽然没有直接受到伤害,但是因为工作中的风险导致了他人的过失,从而对他人造成了伤害。
法律依据:
1.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安全,保持劳动场所卫生,防止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止事故发生。”
2.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工伤应当是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外伤、中毒、职业病等医疗费用、伤残津贴和按规定给付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造成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因集体活动造成他人损害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是进行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活动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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