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离婚后女方要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2023-07-25 来源:年旅网

离婚后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办法如下:

1、可以尽可能的出示证据,证明子女与其生活是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

2、可以出示经济条件优于对方的证据,证明受教育程度、生活居住环境等,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3、可以主张有更好的抚养条件,可以主张对方存在不适于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事由。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