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前先弄清是否侵权 案例:去年,广西有一家企业收到湖南一家公司的律师函,警告说广西企业生产销售的农机产品侵犯了湖南公司的专利权,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这家广西企业请求维权援助中心进行侵权判断分析后得知:与湖南工商专利的保护范围相比,广西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缺少了多个必要技术特征,实际不构成侵权。弄清情况后,这家广西企业给湖南企业进行了复函,并继续生产经营。 专家支招:在知识产权保护和侵权应对方面需要注意哪些具体的问题广西知识产权局法律事务处处长祖晓光举例说,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常常遇到这样的案例:专利申请还没有获得授权,申请人就要求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还有一些专利权因不缴费终止了,专利权人发现有侵权行为,也来要求处理。“‘侵权’首先要有权利基础,只有专利权有效,才会构成侵权的可能。” 祖晓光表示,很多专利权人对是否“侵权”或“被侵权”不了解。当专利权人发现有人侵权时,首先要清楚专利权是否有效、被控侵权产品或者侵权技术是否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如果没弄清楚就打官司往往很盲目、很被动。同样,当你被他人起诉侵权时,也要分析是不是真正构成侵权。 另外,如果企业一收到律师函或者警告信,不做分析就自己紧张而停止生产,就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前面例子中的广西企业就做得比较好,没有盲目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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