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谁主张谁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 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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