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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非法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方法

2020-06-19 来源:年旅网

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和立案标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将受到罚款和许可证吊销等处罚,相关责任人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同时,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应建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档案管理制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罪的立案标准包括造成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毒物量超标、环境污染等情形,违法行为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单位犯罪将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分别处罚。

法律分析

一、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怎么处理

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相关许可证件,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有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罪立案标准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五十克以上,或者饵料二千克以上的;

(四)造成急性中毒、放射性疾病或者造成传染病流行、暴发的;

(五)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六)造成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丢失、被盗、被抢或者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其他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结语

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重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的处罚标准和追究责任的规定。对于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理,包括责令改正、罚款、停产停业整顿等。对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并可能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审批颁发情况。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罪的立案标准也有明确规定,涉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毒害性物质数量等多个方面。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不仅会处以刑罚,对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也将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第五十一条 国务院核工业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乏燃料运输管理活动,监督有关保密措施。

公安机关对核材料、放射性废物道路运输的实物保护实施监督,依法处理可能危及核材料、放射性废物安全运输的事故。通过道路运输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的,应当报启运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按照规定权限批准;其中,运输乏燃料或者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应当报国务院公安部门批准。

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批准核材料、放射性废物运输包装容器的许可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三章 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 第五十二条 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的托运人应当在运输中采取有效的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措施,对运输中的核安全负责。

乏燃料、高水平放射性废物的托运人应当向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核安全分析报告,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运输活动。

核材料、放射性废物的承运人应当依法取得国家规定的运输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第六章 危险废物 第八十三条 运输危险废物,应当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并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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