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医疗期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4、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一、工伤鉴定手续怎样走
劳动者在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后,即将面临的便是申请工伤认定维权。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容易混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这两个概念,我国法律上,并没有工伤鉴定这个概念,工伤鉴定应指的是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鉴定这两个程序。根据我国《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自行提出。根据我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请。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规定是: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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