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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是否有时间年限要求?

2022-08-27 来源:年旅网

继承房产的权利一般不受时间限制,房产继承权诉讼有时间限制。房产继承权诉讼时效规定为三年,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可能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一般不予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代位继承权有没有年限?如果有如何计算年限?

代位继承的发生有时间限制。即代位继承应当发生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且代位继承仅发生于法定继承人之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母亲去世了,房屋继承转让有时间限制吗?

父母去世后房产继承一般没有时间限制,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除此之外,涉及到房产继承纠纷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农村房屋继承房地产还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房产继承是否存在时间限制:1、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不存在时间限制,房产继承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可以立即取得房产的所有权;2、按照遗赠处理的,存在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60日作出意思表示,逾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无权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农村房屋继承房地产还有时间限制吗?

房产继承是否有时间限制,应当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可以按照以下情况,确定房产继承是否存在时间限制:1、按照法定继承处理的,不存在时间限制,房产继承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可以立即取得房产的所有权;2、按照遗赠处理的,存在时间限制,受遗赠人应当在60日作出意思表示,逾期未表示的,视为放弃继承,无权取得房产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房屋继承是从什么时间开始

房屋产权继承手续具体如下:1、继承人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并提交相关资料;2、房产部门审核资料,审核无误就会办理过户登记;3、发放产权证书。在过户之前最好可以先办理继承公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该内容由 章侃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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