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般违约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产等。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可根据违约情况约定,低于损失可增加,过高可减少。同时,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若违约金与定金同时约定,受损方可选择适用其中一项或请求超过定金数额的赔偿。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一般违约民事责任有哪些
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2、民法典一般违约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九条。
二、民法典关于违约金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事主体在违约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此外,根据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来补偿违约方的损失,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不得低于实际损失。同时,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定金来保证履行合同,对方在一方违约时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有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情况,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五条 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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