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各类劳动争议,包括劳动关系确认、劳动合同履行、解除、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只要在劳动仲裁有效期限内且适用范围内,影响将不会存在。
法律分析
不会有影响的,只要是属于的劳动仲裁的有效期限内和适用范围就行。
相关法律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退工会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影响劳动仲裁程序?
退工会解除劳动合同后是否会影响劳动仲裁程序是一个常见的疑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退工会解除劳动合同本身并不会直接影响劳动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裁决的,与工会解除合同无直接关联。然而,退工会可能会对劳动争议的解决产生一定影响。例如,一些劳动仲裁机构可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工会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此外,退工会也可能提供法律援助或支持,帮助劳动者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维护自身权益。因此,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便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的进行不会受到退工会解除劳动合同的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根据劳动争议的具体情况进行独立裁决的,与工会解除合同无直接关联。然而,退工会可能会对劳动争议的解决产生一定影响,例如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法律机构,以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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