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工作计划包括建立公示制度、完善土地公示程序、实施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拆迁登记户口后的步骤包括申领拆迁许可证、审核、发放许可证、发布通告、选择评估机构、入户调查、公示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签订补偿协议、发放补偿款、拆除房屋。
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有哪一些内容
1、建立公示制度;
2、完善已征用土地公示程序;
3、实施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
4、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二、拆迁登记户口了下一步会是什么
1、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3、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
4、发布拆迁通告;
5、选择确定评估机构;
6、入户调查;
7、评估结果公示;
8、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
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10、发放、领取补偿款;
11、拆除房屋。
结语
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我们应建立公示制度,完善土地公示程序,实施信访投诉举报办理制度,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征收与补偿应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征收房屋应确保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需要。拆迁登记户口后的下一步是申领拆迁许可证,进行审核并发放许可证,发布拆迁通告,选择评估机构进行入户调查和公示评估结果,出具评估报告并签订补偿协议,最后发放补偿款并进行房屋拆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第三章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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