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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

2021-04-26 来源:年旅网

股东在公司内部或对外转让股权时,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不需要召开股东会议。股东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过半数同意,或通过股东会决议一次性解决过半数股东同意和优先购买权问题。股权转让形式包括内部转股和向第三人转股,程序和条件有所不同。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和变更银行信息。

法律分析

一、股权转让需要开股东会议吗?

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否则不需要召开股东会。

《公司法》71条规定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规定了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方式为发出书面通知。在章程没有另行规定的情况下,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只需据此向其他股东发通知,取得其他股东人数过半数同意即可。

实际操作中,通常律师会建议公司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处理公司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其目的是:

(1)一次性解决过半数股东同意的问题;

(2)决议中列明股东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解决优先购买权问题。

通过这种方式,以一份股东会决议代替繁冗的书面通知,书面回复的股权对外转让的法定程序。

二、股权转让形式有哪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对于向第三人转股,公司法的规定相对比较明确,在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权转让的流程是什么?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结语

股权转让的流程包括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和变更银行信息。在办理过程中,需要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加盖公章,准备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最后,分别到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税务局和银行办理相应的手续。这些步骤确保了股权转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八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代收股款的银行应当按照协议代收和保存股款,向缴纳股款的认股人出具收款单据,并负有向有关部门出具收款证明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五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一百三十一条国务院可以对公司发行本法规定以外的其他种类的股份,另行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第一节设立第八十五条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八十六条所列事项,由认股人填写认购股数、金额、住所,并签名、盖章。认股人按照所认购股数缴纳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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