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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2021-12-31 来源:年旅网

非法转让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其他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什么是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

逃离部队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兵役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兵役法规,实施了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等;

4、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建设秩序;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或军事通信的行为。

三、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我国有关军事法规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建立了一整套相应的制度,任何不按规定要求的标准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都是对这一制度的侵犯。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所谓提供,包括为武装部队从事生产、制造、修筑、装配、修理等过程。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的行为表现与上罪同,不再赘述。

过失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必须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这是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区别,仅有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给武装部队的行为,但并非引起后果或者尚末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所谓严重后果,是指造成装备、设施严重毁损,经济损失严重的;酿成人员伤亡的责任事故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任务的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国家对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和销售有严格的规定,并非任何个人与企业都可以任意成为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主观上为过失,即对于提供给武装部队的武器装备及军事设施,不知道是不合格的,对于过失犯罪,只有造成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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