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产出售需交纳全部房款20%的税。
在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遗产税,就是说在继承房屋时,不需要缴纳20%的遗产税。但是如果在继承房屋之后,要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就要缴纳房屋转让金的20%的税,对此,人们也称为它遗产税。对于其他遗产,是不需要交税的。
继承的房子卖掉需要交以下税:
1、契税。根隐源缺据国家税务总局对继承土地、房屋权属征收契税问题做出的批复规定,对于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不征收契税。而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明确,按照规定,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2、印花税,包括合同印花税和权证印花税。合同印花税,印裂桥花税是个人继承房屋过程中所立书据,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税目计算缴纳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证按每件5元缴纳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房产继承后,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的,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灶辩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使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房产的继承不再要求强制公证,可以选择不公证,但公证后的房产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公证后的房产能维护自身的权益,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
综上所述,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扣押后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仍不缴纳应纳税款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依法拍卖或者变卖所扣押的商品、货物,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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