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在岗”者,需要重新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法律依据:《全国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资格管理部门第两年对《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证书》持有者复查一闪,复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受检项目经理按规定时间向资格管理部门提交《室内装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格复查表》、《室内装饰企业项目经理资格证书》。
(二)资格管理部门在审查核实有关资料后,应对项目经理资格复查做出结论。复查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在岗三种;
1、项目经理能履行项目承担合同、未发生重大事故及违法行为的,为“合格”;
2、项目经理未能履行项目承担合同,或发生过重大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的,为“不合格”;
3、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项目中未担任项目经理实职的,为“不在岗”。
第二十条 复查结论淡“不合格”者,吊销其资格证书或降低其资格等级。复查结论为“不在岗”者,需要重新认定后方可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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