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的情形: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