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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保险赔偿流程是什么

2020-02-28 来源:年旅网

申请工伤赔偿的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先进行申报工伤;然后在被认定为工伤后向社保经办机构请求获得相应工伤保险待遇;再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缴费单据等费用单据材料;最后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核定的费用进行支付,一般在六个月内可以拿到赔偿。

一、已经自费了怎样报销医保

一般情况下报销医保流程如下:

1、先垫付医药费后拿票据再报销,有时间限制,需尽快办理。可以先和医院说一下本人有医保卡;

2、拿票据再报销,医院直接和社保结算;

3、异地安置人员结算程序,治疗结束后由所在单位持参保人员医疗证及病历、有效费用票据、复式处方、住院费用清单等,在规定日期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

4、转诊转院结算,医疗终结后,有参保人员或其他代理人持转诊转院审批表、病历证书、处方及有效单据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在100元(含)以内的,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0%,个人支付70%, 100元以上的由个人自理。

单位参保的参保人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不全都是自己个人缴纳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卡上可以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就相当于门诊报销(参保人属于公务员或单位另有报销政策除外)。特殊医疗费用中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组织移植,其购买器官、组织的费用以及使用超出外的抗排斥药品、免疫调节药品费用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个人医疗保险是对社会保险的补充,由于社保有起付限、不报销自费同时也有除外责任,因此购买个人医疗保险是十分必要的,可以提供充足全面的保障

二、工伤认定后,不能报销医疗费谁承担

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工伤康复期间住院的伙食补助及工伤康复机构为工伤职工康复所需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发生上述费用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认定前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承担,认定工伤后,对已经发生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与经办机构结算。继续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结算。

综上所述,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后,会在一个月内拿到认定书,然后就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工伤保险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及其它费用。总之,只要是经过工伤认定,职工就无需个人承担医疗费及康复费等。

三、工伤必须24小时内就医

一、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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