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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除员工需要经济补偿吗?

2020-06-14 来源:年旅网

法律分析:分情况要看是不是试用期,是不是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是不是严重失职、造成损失。除此之外一般要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 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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