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伙关系,但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合伙人一方要求解除合伙协议的,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协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条:公证是一种证明法律事实的方式。
综上所述,解除合伙合同是否需要公证取决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程度和合同条款的具体要求。如果合同条款中有公证要求,则需要进行公证;如果合伙人之间互相信任并且能够协商一致,可以不进行公证。无论是否进行公证,解除协议都应当经过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并签订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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