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中应该写明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 劳动合同期限;
(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 劳动报酬;
(七) 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 第一款 第(四)项 合同必需规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如果工作内容或地点变更,可以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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