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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报警能否马上抓到人?

2023-08-03 来源:年旅网

公安局立案后并不会立即抓人,需要获得允许或相关证据,立案只是表示可能存在刑事犯罪,目的是侦察案情,如有需要,才会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法律分析

公安局立案后不一定是会马上抓人,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或是没有获得相关的证据,公安局是不会贸然的进行抓人。

立案,只代表公安机关认为有刑事犯罪的可能,主要目的是侦察案情。如有需要,公安机关报检察院批准,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公安机关立案后,会展开调查,如嫌疑人确实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掌握了证据,可以对其传唤,如没有证据是不能传唤的。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拓展延伸

警方追捕诈骗嫌疑人:抓获是否取决于报警时间?

抓获诈骗嫌疑人是否取决于报警时间,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虽然报警时间对于警方追捕的效果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是唯一决定因素。在追捕嫌疑人的过程中,警方需要进行相关调查、证据收集和线索分析等工作。此外,诈骗案件可能涉及跨地区、跨国界的行为,追捕的难度也会增加。因此,警方的行动速度、调查手段和合作情况等都会对抓获嫌疑人产生影响。总之,报警时间只是追捕行动的一个方面,最终结果取决于警方的专业能力、资源配备和案件的具体情况。

结语

公安局立案后不会贸然抓人,需要获得允许或相关证据。立案仅表示公安机关认为可能存在刑事犯罪,并用于侦察案情。如有必要,公安机关会报检察院批准,才能逮捕嫌疑人。立案后,公安机关会进行调查,如确实构成犯罪且掌握证据,方可传唤嫌疑人。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数额不同会有不同的刑罚。抓获诈骗嫌疑人并非仅取决于报警时间,还受到调查、证据收集、线索分析、地区跨度和合作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最终结果取决于警方的专业能力、资源配备和案件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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