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刑诉法对于不起诉罪名规定如何?

2020-09-22 来源:年旅网

刑诉法不起诉规定的详细内容主要包括:

1、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或者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3、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等。

二、法定不起诉有哪六种情况

法定不起诉包括以下六种情形: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职务侵占罪受理后能撤回吗

职务侵占罪受理后不能撤回,但是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案件:1、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