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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最长多久

2021-02-22 来源:年旅网

刑事案件侦查期限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刑事案件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具体情况如下: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贪污、渎职案件由检察院侦查,监狱、军队、铁路、森林、海关等部门负责其职权范围内的刑事案件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负责。期限为一个月,可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由人民法院或者各专门法院负责。期限是二到三个月。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七个月。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后,侦查的期限为二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报有关单位批准决定,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五个月。因此,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期限最长为七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一般侦查羁押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
特殊侦查羁押期限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
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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