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内账相对于外账往往收多支少,存在逃避纳税义务的事实。因此涉税、涉法的风险很大。如果出纳经手的业务和登记的内账包括账外收入,不但具有职业风险,而且也具有法律风险。由于账外收入的具体经办人往往是出纳,甚至连接收账外收入的银行账户也是出纳本人名下的,因此,不但会对出纳个人的职业诚信构成威胁,而且也将使出纳面临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三十七条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所漏税款5‰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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