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因公司原因暂时不能去上班,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员工提供正常劳动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员工未提供正常劳动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