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一方已经取得产权证的不需要公证,因为《民法典》规定,婚前的财产永远是个人的,不会因结婚达到一定年限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后所住房屋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的公房,判决标准是以房屋产权证为准。在这种情况下,房子在谁名下就是谁的财产,离婚时该住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分割。
3.婚前已经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后才能拿到房产证的。这种情况下并不以拿到房产证的日期来界定财产归属,否则有失公平。
4.婚前按揭购房,已办理了贷款手续,购买合同和银行的贷款合同都是以自己的名义签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所还贷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应补偿给对方一半。
注:补偿的一半仅是婚后还贷的钱,它仅限于本钱,不包括房屋的升值部分。
其实很多时候,一般是男方贷款买房,女方会参与还贷,毕竟结婚后,一般钱都是一起用的,还贷这件事有能力会帮忙一起还。那么如果是这种情况,其实只要男方买房的钱占了大头,或是房子没有女方的名字,一般法院会判房子属于男方,但是女方出资部分要还给女方,不过房子在手就行,赔偿一点钱无所谓。
一、房子婚前买的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房子婚前买的婚后是否算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并且将房款全部付清,产权登记在出资方个人名下,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子,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了双方名下,那么这种情形就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予行为,所以这种情况,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结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不过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款项可以由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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