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的关于军嫂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也没有单独出一个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探亲假期:(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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