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有没有效要看情况。如果免责条款包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条款的,就是无效的。其他的约定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法的,是有效的。
一、免责条款是指什么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一方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不公平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制定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恶意串通或者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无效,未提醒对方注意并详细说明;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二、什么情况下特别免责条款无效
以下情况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当事人不得利用不合理的免责条款侵害相对人的合法利益。
三、格式条款的效力
这个要分具体情况: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2、格式条款具有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格式条款无效、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格式条款无效、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无效;3、格式条款具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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