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股权继承有限制,能继承的股分份额是被继承人在公司的合法股权份额,且公司章程没有禁止股权继承,公司章程规定允许继承股权的,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办法办理。如果公司的其他股东不同意继承的,也可以将可以继承的股权进行转让,继承转让所得价款。
一、股权赠与是否要交税
一般情况下股权赠与是不用进行交税的,赠与是无偿法律的相关行为,而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的数额,是股权转让价款减除股权投资的成本和股权交易的成本余额,既然股权转让没有收益,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继承、股权赠与等都是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必须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二、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股权
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能继承股权的,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依法享有股权继承的权利,公司章程规定不得继承的,按照约定执行。但仍应当将股权折价支付给继承人。
三、家属不办理股权继承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在公司章程没有事先规制的前提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股东资格。由于股权继承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相似,势必产生有限责任公司的信任危机,因此,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死亡后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股东资格作出需要股东会表决的规定。但为了保护死亡股东及其家属的利益,公司章程应规定死亡股东亲属在不能继承股东资格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按持股的比例负有收购其全部股权的义务;或者公司通过法定减资程序返还死亡股东的股权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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