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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分立的程序

2021-07-21 来源:年旅网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分立的程序如下:1、董事会提出分立的决议;2、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对该提议进行表决;3、表决通过后,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4、分割公司财产;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6、办理工商登记。《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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