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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办理产权证的方法

2021-05-18 来源:年旅网

结婚登记前购房和办理产权证的财产认定具体如下:若该房屋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且婚后也没有变更产权的,房子应该归一方个人所有;若该房屋系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应该登记为夫妻两人,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再还房贷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算不算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1、如果婚前夫妻一方贷款买房,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房产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的,该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2、若是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产权登记方个人所有,但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的,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若婚后以个人婚前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付款方一方名下的,应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离婚时农村房屋如何分割

离婚时农村房屋的分割: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归一方个人财产。

婚前一方建造,建造房屋所欠的债务由夫妻婚后共同财产偿还。这样的房子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一方婚前收入不是婚后共同收入,只能判给婚前一方。

但由于建房所欠的债务是婚后共同财产返还的,得到房屋的一方应当赔偿房价的一半。

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家庭为子女结婚而建造的房屋,婚后由夫妻共同居住。这类房屋被视为父母赠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时如无特殊情况,双方平分该房屋。

婚前男女双方家庭共同出资建设。房子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离婚分割时,一般是平等分割。

婚前即已存在的家庭共同财产或原属一方父母的财产婚后未明确交给夫妻双方。结婚后,男女双方与其他家庭成员住在一起,没有分家分产;婚前存在的家庭共同财产或者原父母一方的财产婚后未明确给予夫妻双方的,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同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家庭建造或者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婚后,家庭建造或者购买的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的房屋,应当认定夫妻财产的相应份额,可以分割夫妻财产的部分;通常的做法是确认每个家庭成员应该获得的财产份额,让离开家庭的一方获得与其财产份额相适应的金钱补偿。

三、婚后买的房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根据出资情况和房产登记状态来具体判断:

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

(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

(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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