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x元/天3、交通费:按实际发生4、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5、护理费:住院天数×x元/天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9个月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8、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个月9、工伤复发的治疗费:实际发生10、康复治疗费:实际发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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