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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已经交了4年了,发现条款和当初说的不一样,想全额退保,可以吗请问会追究业务员责任吗?

2022-02-21 来源:年旅网

保险合同退保的方式分别是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保险双录中,坐在客户旁的业务员和合同中载明的业务员不符,且风险提示语是业务员代抄的可申请全额退保吗?

保险人需要退保的可以带上退保申请书、投保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亲自去公司办理,也可以委托业务员到营业厅办理或者直接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要求退保。法律依据:《财产保险合同》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想全额退保,却被保险公司告了

保险可以退保,退保在保单有效期内退并且需要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法律依据:《保险法》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十四条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你好,请问保险交了4年可以退吗?大概能退多少

保险能不能退是要看买的是哪种保险,具体的来说,保险有着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大类,其中,社保不是想退就能退的。商业保险退保时分为两种情况:1. 在合同约定的10天犹豫期内退保,保险公司扣除工本费后直接退保全部保费。2. 正常退保,保险公司一般会按照条款约定在30天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解除保险合同。法律依据:《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签署保险书时,不是本人签署4年后要求全额退保吗?

可以退保,但必须补办了保单之后才可以。本人签收合同之日起10天内为犹豫期,10天内退保,全额退还保费,仅收取一定金额的工本费用。而10天后按当年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这不仅是该人寿保险公司是这样的,全国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是一样的。退保是按合同载明的现金价值进行计算。在保险合同的前几页就有几张是关于现金价值的相关记载。一般时间越长,损失就越小,毕竟都交了,而且也拥有了这份保障,建议谨慎退保。另外,提前退保,投保人所交的本金肯定是拿不回来完的。退保手续包括:被保人身份证,合同原件,保险公司合作银行帐户(被保人),填写《退保申请书》,最后一次交费凭证或发票等材料到当地保险公司或营业厅申请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我曾经是保险业务员已离职一年了,现在客户要退保起诉全额退款,我需要承担责任吗

退保金的计算方式:如果投保人依法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如果是因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而解除合同的,则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给投保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四十七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第五十八条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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