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法人代表协助抽逃出资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法人代表行使职权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其他责任。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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