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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是否能作为法庭证据

2021-05-24 来源:年旅网

要使该录音证据成为判决依据,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其一,录音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录音双方当事人的谈话当时没有受到限制,是自觉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和必要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

其二,该录音证据录音技术条件好,谈话人身份明确,内容清晰,具有客观真实和连贯性,未被剪接或者伪造,内容未被改变,无疑点,有其他证据佐证。

一、离婚视听证据怎么取得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视听资料成为有证明力的证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完整性。当事人出示的视听资料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二、合法性。视听证据的取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三、真实性。视听资料要做到真是有效,对方需要承认,至少是对方未提出反驳或反驳理由不成立。四、录音录像的对象必须是债务人或者承担义务的一方。五、真实意思表示。私录视听资料内容必须反映被录音人真实意思表示,即被录音录像者必须不是在被逼、被胁迫的情况下进行录制的,任何通过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绑架、威胁等手段取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六、录音录像应留下原始载体。通过录音笔或者手机录音录像后,即使拷贝到电脑上,但存在录音笔或者手机中的视听资料也建议不要删除。根据最高院的法律规定,视听资料证据如果对方有异议时,法院或者鉴定机构会要求资料提供方出示原始录音录像材料。另外建议对录制的视听资料整理成书面材料,并刻制成光盘(法院需要)。

二、录音可不可以做证据

录音可以做为证据,但是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录音尽量保存原始载体;

2、录音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3、录音尽量不要单独作为法庭证据;

4、当事人出示的录音证据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收集录音证据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以合法手段收集;

2、谈话内容要有一些基本要素;

3、录音取证要尽早;

4、要根据案情设定谈话内容的关键点;

5、录音取证要固定的事实,不是各方对事实的看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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