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与股权转让的区别在于并购是个程序说法,形式可以通过股权转让进行,办理的程序基本差不多,税收方也是基本相同的,并购要注意对被并购方的债务及其他股东履行优先权做好准备。股权转让是单体行为,并不能一定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一、公司如何收购境外股权转让
收购境外股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研究准备到方案设计,再到谈判协商与收购都需要全面准备。收购境外股权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步:1.谈判。内容包括:收购的总价格、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损害赔偿、并购后的人事安排、税负等。就主要方面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并购意向书》;2.双方召开股东会,通过相关决议;3.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进行评估;4.签署股权转让协议;5.拟写收购境外股权后的公司章程、债权债务解决方案等文件;6.报商务部审批;审批机关决定批准的应同时将有关批准文件分别抄送股权转让方、境内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机关;7.投资者自收到境外企业的相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到税务、海关、土地管理和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
二、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
公司并购的一般操作程序是:
1.企业通过与财务顾问合作,根据企业行业状况等形成并购战略;
2.结合目标公司的资产质量等定性选择模型;
3.通过对目标企业进行持续的关注和信息积累,选择并购时机;
4.与目标企业进行谈判,确定并购方式、定价模型、并购的支付方式等。
三、公司并购的主要类型包括哪些呢
企业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基础上,以一定的经济方式取得其他法人产权的行为,是企业进行资本运作和经营的一种主要形式。公司并购的类型有横向并购、垂直并购、复合并购、现金收购、换股收购、杠杆收购、承担债务式兼并、协议收购国家股和法人股、并购重组“包装上市”、买壳上市、借壳上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