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不收取任何费用。借款人需要支付的贷款费用,主要是房地产部门和评估机构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按规定收取的生产成本和相关管理费用。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办理的,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一定的中介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一、公积金贷款后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同的房屋提取公积金时候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建议要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办理办理。主要有以下几项:身份证、配偶身份证、夫妻关系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共有人身份证,在户籍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户口本和复印件;在工作所在地购买房屋,应当提供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和营业执照;上述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取公积金要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二、取出公积金的方法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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