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四个“优先”:
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二.在报考军校方面:
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
三.保留入学资格: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退役后复学,经个人申请,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四.国家资助学费:
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补偿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
五.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
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2020年招生计划名额从5000增至为8000人。另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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